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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广东省总工会、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加大力度持续开展消费帮扶集中行动
发布时间:2023/6/26 206

  继2021年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后,近日,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再度联合发文,正式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乡村振兴局(协作办、经协办)加快推动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开展消费帮扶集中行动,进一步充分发挥工会采购助力消费帮扶重要作用,帮助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各地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对口帮扶点采购农副产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拓展消费帮扶范围,多举措、多方位拓宽广东省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规模,有效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要进一步拓宽帮扶产品渠道,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工作力度,主动加强与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的互动对接,并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农副产品。在节日慰问品采购、消费帮扶600元/人/年增加额度的使用中,通过在省、市级官方认定的消费帮扶平台和各单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对口帮扶点及官方消费帮扶专馆组织进行工会采购,进一步增加消费帮扶产品的份额。

  《通知》推荐了12家省级官方消费帮扶平台,并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工作,省、市工会组织、乡村振兴部门要协力加强官方消费平台的监管,各官方消费平台主管部门要负起监管的主体责任,保证平台依法合规运营,坚决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要广泛宣传消费帮扶,发动机关单位、行业协会、农批商超等单位集体采购,积极对接和协调工会与社会组织、消费帮扶电商平台进行线上认购和线下铺货。各地级以上市乡村振兴部门要将省级部分官方消费帮扶平台纳入本市消费帮扶专馆销售平台名录,同时对国有(民营)企业承担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的农副产品在强化质量管控的前提下,指导和帮助企业的消费帮扶产品进入属地官方消费帮扶平台销售;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消费帮扶直接采购、帮助销售消费帮扶产品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南方网:邓佩莹)